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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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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布置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

本报讯  4月22日下午,学校召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布置会议。张淑林副校长出席会议并部署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就评估指标、评估信息采集、评估材料填写等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张淑林副校长就如何做好本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本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评估试点范围涉及法律、教育、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等8个专业类别,其中我校涉及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3个专业学位类别。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