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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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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次工作会议

本报讯  4月7日,我校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东区师生活动中心五楼报告厅召开第十四次工作会议。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现场出席会议,部分委员线上参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包信和院士主持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校党委书记舒歌群出席会议。科教融合学院、研究生院、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潘楠关于本次学位、新任博士生导师和兼职博士生导师续聘申请审核的总体情况汇报。会议依次听取并审议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教务处对本次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申请者审核情况的汇报,随机抽查并认真讨论了学位申请者的课程学习、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情况,并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依次听取并审议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新任博导和兼职博导续聘申请审核情况的具体介绍,与会委员对相关材料进行了仔细深入的讨论,并进行了投票表决。

会议审议了学位授予、学位论文质量和学科建设相关的其他议题,并进行了投票表决。

舒歌群就我校学位授予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他表示,学校在学位审核方面的工作趋于严格与规范,预评审、评审、答辩、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环节发挥了全流程的质量把关作用,在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方面获得一定成效。他指出,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仍存在把关力度不均衡的问题,大家应该见贤思齐,进一步加大学位审核力度,这也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包信和宣布了本次学位申请、新任博导和兼职博导续聘申请审核,以及其它议题的表决结果。他对在学位审核、博导资格审核评定等工作中甘于奉献、不辞辛劳的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会议决定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共计582人;会议决定通过165位新任博导资格申请,通过100位兼职博导续聘申请。

(研究生院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